新政破冰亟待变阵,三网融合镣铐起舞

责任编辑:光电通信 2015/10/26 作者:冷非

种种迹象显示,2016年元旦之后,三网融合有望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内实施。其核心目标是把现有分散的、独立的广播电视网、通信网、互联网打通并升级,当这些信息传输通道畅通后,势必会对现有产业链各个环节产生重大影响,由此将愈加有利于宽带提速降费、数字文化内容消费、信息消费、产业转型及拉动等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形势一片大好。

但不能不看到,现实的桎梏“山头主义”、“各自为政”等问题依然广泛存在,且影响巨大。显然,新政破冰之旅荆棘满布,变阵亟待先驱先行。

信息传输通道将被逐步打通

在过去5年多的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中,部分地区和城市的消费者们提前享受到了一站式服务。“有线电视属于垄断经营”等现象一去不复返,毕竟除了有线电视之外,有看直播电视需要的消费者还可以选择电信运营商的IPTV电视业务。而三网融合一旦全面铺开,对于刚刚进入市场化不久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将是一次深重的打击,毕竟,在其现有的业务构成中,有线电视网络收视维护费占比很重,而付费频道、宽带业务、大客户业务等也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快速成长起来。

在过去5年多的三网融合网试点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的各大领域“领头羊们”在雄厚的资本及人才助推下,紧紧抓住并充分利用住每一个行业政策,在各个层面屡屡破冰,如具有互联网基因的网络视频企业以跨屏、跨网络等方式推出各类新兴业务及产品,具有传统广电系统基因的企业纷纷以自已手中的相应牌照方、平台方通过多种方式与产业链各方进行跨界运营。尽管广播电视网、通信网这两类信息传输通道只是一个物理层面的网络,在各种政策的助推下,相应的信息传输通道会被逐步的破冰及打通。以广播电视网络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城镇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用户高达成2亿多,此外,还有高达数亿的农村电视机用户。传统家电企业、科技类企业、互联网内容集成播控牌照方等各类“诸侯”在过去5年的时间里,纷纷借助着三网融合试点及其他产业政策,通过整合各方资源的方式纷纷向智能电视、OTT机顶盒等领域进军,但自从2014年六七月份开始行业整顿与规范后,经过1年多的冲洗,目前已基本进入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格局。随着《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再过三个多月,相应的智能电视、OTT机顶盒的市场销售范围将有可能向全国进行覆盖,机遇显然已经来临。 

多网融合格局有望形成

信息传输通道被打通,意味着更多的产业力量进入,由此将会形成一个全新的竞争格局。三网融合一旦破冰并打通,如果电商这个平台能够被复制到电视机这个屏幕下,其用户群则由现有的年轻群体成功的覆盖到老人、儿童,如此一来,作为一个全覆盖的平台及渠道,广大消费者们在选择相当平台并与其有了粘性后,对于相应平台上的业务一定会有相应的消费,最终可以实现在文化、娱乐、消费等层面的消费。

显而易见,对于信息传输通道的整合不仅仅是三网融合,未来将是一个多网融合,如物联网、智能电网等的发展格局。而信息传输通道之间的竞争也将进入一个拼内容、争用户的时代。无论电信运营商,还是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除了在自身网络上跑数据业务、广播电视业务、宽带业务之外,还有更多的业务发展空间。围绕着广大城镇地区的消费者们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需求进行业务创新,将会成为摆在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面前的重要课题。

请输入信息传播产业格局有待变阵

三网融合的逐步实现将为我国信息传播产业的格局带来新的变化,这种产业格局之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传播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将明显推动三网融合业务的研发。三网融合的环境将推动产业链的发展,为更多创新型的信息服务的产生创造更为宽阔的业务承载平台。网络融合后的市场环境将进一步趋于开放,各种网络要素将在更大的网络平台上进行流动和交换。而基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各项技术应用也将进一步加快三网融合的进程。2、打破垄断,推动双向进入,推动融合业务的普及应用。三网融合环境下,三种信息传播网络之间实现所经营业务的双向进入,不同信息传播平台可以承载同类型的融合服务,原有的互联网业务、广播电视业务、电信业务能够在不同的网络上进行。因此,三网融合将起到打破垄断,推动整个社会信息化进程的目的。这是三网融合环境下,融合型的信息传播服务所具有的一个重要作用。三网融合还将推动数字音乐、网络游戏、手机媒体等各种融合业务和应用的发展。可以预见,手机电视、IPTV等融合类业务将得到快速发展。4、新型运营体制和商业模式将形成,并逐渐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这是我国此次三网融合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 

但在我国三网融合推进的过程中,体制机制问题依旧是当前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从我国三网融合发展的现实来看,体制机制依旧是阻碍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因素。比如我国手机电视标准主要就存在中国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CMMB标准和地面移动多媒体广播TMMB两种标准的冲突,再如网络电视(IPTV)牌照发放和业务推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说明在三网融合进程中体制因素的确已经成为发展的瓶颈。虽然当前三网融合已经强力启动,但是当前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仍然是体制所引发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三网融合的推进过程中,在体制调整方面所要完成的任务要远远重于在业务融合层面的任务。

在三网融合试点阶段,政府要求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这当然也是三网融合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在三网融合全面推广阶段,则要基本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利、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可见,涉及三网融合的体制改革目标和当前三网融合的体制现状之间依旧存在巨大的差距。如何弥补这种差距,如何在短时间内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的确是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因此要积极而稳妥地解决三网融合过程中所面临的体制问题,应该多关注以下几个问题:尽力避免三网融合过程中出现政策执行的偏差和走样,要争取为三网融合发展和融合监管提供法律制度的依据和框架,从而为三网融合的体制改革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和保障,并在电信法中对融合监管、网络融合问题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这对于我国三网融合的发展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还应对现有的阻碍三网融合的制度和政策进行梳理和甄别,并出台有利于我国三网融合进程的新的法规和政策。要将三网融合环境下对于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问题的应对放到极其重要的战略位置。在三网融合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应对内容信息安全、隐私权保护、网络犯罪等问题,也将成为未来融合监管体系所要直面的严峻挑战。同时如何建立三网融合环境下适合现有产业发展现状的运营自律体系也是三网融合体制机制建设课题中的应有之义。

三网融合改革图景如果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在我国顺利实现,不仅意味着可以将现有不同信息传播网络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在新的网络建设过程中充分实现共建共享,实现不同网络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而且还意味着将形成新的信息传播服务体系和信息传播运营机制以及新型的商业模式,并将有利于我国信息传播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信息传播领域规制政策的重大调整和不断完善。三网融合实现以后,我国信息传播服务应用的选择空间将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服务的质量将进一步提高,信息传播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将会进一步下降。也就是说,三网融合的圆满实现在我国信息传播领域将形成一个更为开放、更为活跃的信息服务市场体系,塑造更为开放、均衡的信息传播产业体系,形成更为开放、灵活、有效的融合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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