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新华社全文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其中多处提到与电信行业相关的内容。《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持续跟踪、定期评估市场准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意见》指出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

这并非我国政府首次提及在电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早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曾提到过要大幅放宽电信等领域市场准入,鼓励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此后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运营业务领域。
2012年6月28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支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移动通信试点业务方面推出一批民间示范企业,增添电信市场竞争活力。2013年1月8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后,业内普遍认为,虚拟运营商设立已成必然。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获得牌照的企业确定为11家。自2013年底首批牌照发放以来,共有42家企业分5批获得虚拟运营商试点牌照。2018年4月底,工信部宣布结束试点,同年7月,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向15家企业颁发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许可》的通知,此举意味着试点近五年的虚拟运营商终于获得正式牌照。在政府政策的持续推动下,我国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取得实质性进步。此次《意见》的发布,再次强调在电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或可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积极性。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通信市场,其目的在于进一步盘活市场经济,推动“提速降费”、“5G建设”等通信行业改革,改变电信行业一家独大的局面。通过市场杠杆的调节让利用户,使广大老百姓受益。电信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的行业领域,有着特殊的经济地位。民间资本的进入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竞争压力,对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具有一定的冲击。但是从长远来看,民营企业加入电信行业的竞争有利于整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于电信行业的技术更新、服务质量提高等都有积极影响。在即将到来的5G建设浪潮中,民营企业有了政府政策的加持,可以充分发挥其灵活可变的特点,助力我国5G网络建设。允许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可以鼓励更多优质的、有条件的企业加入到电信市场的竞争中去,利用市场这双隐形的手倒逼企业革新,促进我国电信行业朝着更强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