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布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的批复。为适应互联网行业应用加快从消费型向生产型转变的需要,批复原则上同意中国联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但是为了规范中国联通开展服务的行为,批复中为中国联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设置了限定条件。
一、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仅限开通数据业务和与之相关的定向话音、定向短信业务。
二、中国联通应严格遵守码号管理相关要求,仅可使用13位物联网号码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
三、中国联通仅可在自有渠道办理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与转售企业合作提供相关服务须另行申请。
四、中国联通须加强业务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eSIM平台的管理权和eSIM终端的写卡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授权其他企业开通相关权限和功能。
五、中国联通应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评估、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等制度,切实履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网络与数据安全的有关要求,强化相关管理措施,有效防范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六、中国联通应与eSIM设备提供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eSIM终端和服务器使用公开通用的技术方案,不得限制eSIM设备在其他运营商网络上使用。
七、中国联通应在服务合同中明示资费、服务内容和有关风险,明确用户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履行提醒义务,切实做好相关用户服务工作。
八、、如出现影响行业发展、网络安全等方面重大问题,中国联通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稳妥处置,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九、中国联通应按照管理要求,将eSIM技术应用服务发展情况、用户规模、应用领域、安全管理、产业链推动、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另外,批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紧密跟踪、分析eSIM技术应用服务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市场问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为eSIM技术应用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