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瑞斯康达公告称,7月5日公司收到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
经与有关部门了解,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这标志着,历时五年、牵连十余家上市公司、涉资逾900亿元的“隋田力专网通信案”(下称“专网通信案”)首次进入刑事追责阶段。
最新公告明确了李月杰、朱春城涉案事由:与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为同一事项,即涉及当年臭名昭著、匪夷所思的专网通信案。
该案以隋田力为核心,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进行资金空转与财务造假,先后拖累十余家上市公司业绩爆雷,以及巨额资产减值。
具体到瑞斯康达,自2018年起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蓝迅通”)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公司与隋田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深蓝迅通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田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
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
前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2019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13.21%、32.82%;2020年分别虚增营收、利润总额2.81亿元、5345.29万元,占当年公司披露的营收及利润总额的14.41%、37.31%。
基于上述情况,中国证监会对瑞斯康达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月杰、朱春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专网通信案的本质,是隋田力通过控制大量公司充当虚假交易的上下游,协助多家上市公司虚增收入,构建起系统造假的“生态圈”。该类造假具备跨企业、多环节、长周期等特征,隐蔽性远高于单纯伪造凭证,令市场较难及时发现,监管难度亦可见一斑。
公开资料显示,李月杰、朱春城均系瑞斯康达创始股东,其中李月杰为公司实控人之一。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二人持股数量均为3869.33万股,占总股本的9.01%。
此前,李月杰、朱春城二人曾组成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上市公司。今年4月20日,二人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目前,李月杰已与另一名股东任建宏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瑞斯康达实控人已变更为李月杰、任建宏。
瑞斯康达为光网络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板块涵盖传输产品线、宽带网络产品线、无线产品线、云网融合产品线、数通产品线等。
近两年来,受下游投资消费需求动力不足、行业竞争格局不断加剧等因素影响,瑞斯康达业绩承压,2023年、2024年均处于亏损状态。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净利双降,其中营业收入为2.5亿元,同比下滑34.89%;净利润-1936.71万元,同比由正转负。
从数百亿财务造假到刑事强制措施落地,专网通信案的追责,深化印证了资本市场“零容忍”的监管理念。一旦罚单升级为“手铐”,造假者的牢狱之灾不再遥远,A股法治化进程亦在破立之间迈出坚实一步。
两位瑞斯康达高管的命运,将成为悬于财务舞弊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